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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与实验

原创学位论文才是研究生教育的命脉

考生在结束研究生招生考试后等待离开考点。卢启建摄/光明图片

【专家视角】

“五唯”中的研究生苦境

“天下苦‘五唯'久矣!”这是一名985高校高年级博士生不久前向笔者感叹的苦境——他面临再发表两篇CSSCI论文才能毕业的压力,希望能和笔者合作发表论文。他不是唯一受此折磨的博士生。笔者在国外指导的博士生毕业回国找工作,遇到的第一个挑战就是用人单位无一例外地要求有论文发表,有的特别强调要求SSCI期刊(社会科学引文索引)论文。他们的第一反应通常是懵了:因为在研究生学习阶段,他们从来没有被要求过发表论文。对此,笔者只能给他们打气说:你的毕业论文受到答辩委员会的一致认可,很快就可以发好几篇期刊论文,就录用条件而言,应该绰绰有余了吧?坦率地讲,作为他们的导师,也是倍感压力。

“五唯”影响之深、之广、之大、之无所不在,以至于从2018年开始国家有关部门就连续发文要求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系统清理。2020年12月24日,教育部等联合六部门颁布《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8纲20规条,再破“五唯”,倡导合理的科研评估。笔者也多次撰文,呼吁破除大学排名妄念、建立以同行评审为主导的新评估机制(请参见《光明日报》2016年8月23日和2020年3月3日第13版)。

“五唯”具体到研究生教育,涉及是否应该要求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发表论文。本来这不是一个值得花费笔墨的问题。不论是否是研究生,任何一位研究者只要有兴趣有能力有创见,都可以去发表论文。这是知识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知识共享的一个时代期待。但是,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如果培养单位对此做出硬性规定,要求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在有限的学习期间必须发表论文,甚至规定论文发表数量和期刊“级别”,并把论文发表与毕业资格相挂钩,就变成了一个值得讨论的严肃问题。

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学术训练而不是发表论文

需要首先厘清的是,这种规定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论文发表数量和期刊“级别”的制度要求的目的究竟何在?利益方又是谁?在“五唯”苦境下,研究生发表论文获益的常常并非研究生本人,而是培养单位追逐的学术GDP,并与大学排名等名利场紧密相连,直接利益方首先在培养单位。这是要求研究生发表论文的一个体制性内驱力。但是,这一做法严重违背了大学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使命和目的,是杀鸡取卵、饮鸩止渴的短视行为。

显而易见,研究生教育的目的,不能狭隘肤浅地理解为发表论文。准确地说,研究生教育主要是一种学术训练,学会做研究和写论文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要求。所以,世界各国的研究生教育,不管什么学科、专业或者学习年限,都把围绕某个命题的研究及其研究成果的写作,作为基本的专业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最终成果和检阅,通常是原创论文的学位答辩。研究生完成这个基本的学术训练、达到基本要求、通过论文答辩,通常就可以被授予相应的学位。研究生学位的授予,证明毕业者已被培养机构认可在某个学位专业和等级的学术能力,就可以被称为某某博士或者某某硕士,成为就职及其他社会场景的“牌照”甚至社会荣誉。

笔者曾经在国内外多所大学求学或任教,体会到国外研究生教育与国内研究生教育的一个区别,在于通常没有要求研究生发表论文,在发表论文一事上,中国大学应该说是个例外。我所任教的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尽管在所谓的世界大学排名上并不耀眼,但它是加拿大著名的“老四校”(The Old Four)之一,相当于美国的藤校,创校时间也早于中国的大学,有着规范可靠的研究生教育制度。西大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学习年限分别为两年和四年,培养大致可分为渐进式五阶段:必、选修课程;候选人资格考试;论文提案答辩;现场数据调研;论文写作和答辩。通常情况下,研究生在每个阶段都必须全身心地应对和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根本不会有多余时间和精力来另写用于发表的论文。

这种制度安排的一个假设,就是明确研究生的首要任务是完成各阶段的学习要求,全神贯注、步步为营、扎实积累,最后完成原创学位论文。这个过程不应该分心分神分身去做其他事情。当然,研究生学有余力,去写论文发表,本身并无不妥,甚至可以得到某种形式的鼓励。但是,它不应该是研究生教育制度性的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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